立法委员黄秀芳国会办公室 函
受文者:如正本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5 年11 月28 日
发文字号:黄北婕字第1051128-1 号
速别:速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共3 页
主旨:本席召开「食品添加物追溯追踪管理系统相关疑义」座谈会,请 查
照。
说明:
一、 谈论议题:
1) 有关要求食品添加物业者电子上传之资料过多资讯之要求造成业者执行上之困难。
2) 要求五非平台及二级品管之相关委外厂商及人员,皆须与食品添加物业者签订保密协定,具体确认相关委外厂上级人员是否有能力负担损耗赔偿。
二、 座谈会时间:105 年12 月02 日 (星期五) 下午14 时整。
三、 座谈会地点:立法院红楼202 会议室。
四、 主持人:立法委员黄秀芳
正本:卫福部食药署、社团法人中华食品添加物协会、中华香料协会、振芳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味之素股份有限公司、台湾盐野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台湾曾田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台芳香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立弘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旭梅企业有限公司、呈定企业有限公司、孝青食品香料有限公司、味特香料企业有限公司、欣宏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淳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品元实业有限公司、盛源食品原料有限公司、盛美股份有限公司、新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广福林有限公司、德记香料化学有限公司、宝祥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连结:http://www.tqf.org.tw/tw/event/event_sign_agree.php?class_ty ...
一、目的:
食品药物管理署研拟「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标准」草案(下称本草案),参照国际间食品添加物标准,对现行「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进行系统性修正,以期与国际食品添加物标准同步,并揭露食品添加物管理原则,以供食品业者遵循。本草案与现行标准呈现差异甚大,故先行公开草案内容,透过草案说明及沟通会,取得各界建议,使未来发布之「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标准」更臻完备。
二、依据:104年度「新版食品添加物标准草案说明及沟通」委托办理计画办理
三、主办机关: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
四、承办单位:台湾优良食品发展协会
五、协办单位:中华食品添加物协会
六、邀请对象:中华食品添加物协会团体会员、食品相关业者
七、宣导说明会日程表:
日期 |
地点 |
2015/09/04(五)下午 |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 万才馆 2101教室 台北市大安区罗斯福路四段一号(法律学院靠近辛亥路二段) |
八、当日议程:
时间 |
议程 |
主讲人 |
13:30-13:50 |
报到 |
台湾优良食品发展协会 |
13:50-14:00 |
长官致词 |
食品药物管理署长官 |
14:00-14:20 |
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 标准草案-条文说明 |
食品药物管理署/台湾优良食品发展协会培训讲师 |
14:20-14:50 |
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 标准草案-食品分类系统、 附录说明 |
台湾优良食品发展协会 培训讲师 |
14:50-15:00 |
茶憩时间 |
台湾优良食品发展协会 |
15:00-15:30 |
食品添加物功能类别调整及 特定食品添加物说明 |
台湾优良食品发展协会 培训讲师 |
15:30-16:30 |
综合讨论Q&A |
食品药物管理署/台湾优良食品发展协会 |
16:30- |
赋归 |
|